水都网讯(记者王峰 通讯员谢厚波)10月10日,我省县级公立医院试点改革“破冰”满一月,改革情况如何?是否给患者带来真正实惠?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走进我市改革试点市一医院,体验公立医院改革给患者带来的实惠。
公立医院改革是我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5项重点改革任务之一。作为全国311家、全省20家、十堰市2家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市一医院自9月10日起,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除中药饮片除所有药品均取消15%药品加成。为弥补取消药加成政策给医院带来的损失,根据省政府、省卫生厅方案要求,同步上调诊查费,其中门诊诊查费提高11元,住院诊查费提高33元,价格上调部分全部由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进行支付,不增加患者个人承担。
在该院药品价格公示栏前,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执行后,各种药降价幅度一目了然。以麝香保心丸为例(上海和黄药业,42粒装),降价前每盒价格为22.75元,降价后为19.78元,降价2.97元;西比灵(西安杨森制约,20粒装),降价前每盒26.8元,降价后23.32元,降价3.48元。
在中医科病房,家住均州路办事处泰山庙居委会的农夫山泉职工,已住院一月余的肛瘘患者杨女士切身感受到了药品降价给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9月10日前,术后每天药品花费160多元,10日后每天药品花费130余元,仅药品每省出20余元,而增加的诊查费全部由医院保进核销,仅此一项为自己减轻了不少负担。
“我在这里买的药比在村卫生室买的药还便宜,真没想到医院改革给我们带来这么大的好处,回去后我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村民们,让他们也了解这一党的惠民好政策。” 在心血管内科病房,家住石鼓镇黄川村3组的村民黄均灵高兴的对记者说。
据市一医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在我市的启动实施,对我市广大居民来说是一个福音,是国家保障民生的一项新举措,旨在逐步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看病贵难题。下一步,将在国家统一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标准时,合理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动价值的诊疗、手术、护理等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综合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采购机制、监管机制改革,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以上,不折不扣的把这项“民心工程”落到实处,同时提醒广大新农合、医保患者一定要持卡就诊,以便诊查费上调部分顺利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