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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流程

丹江口市第一医院医保、农合参保患者住院须知

医保、农合病友,您好!按照市医保、农合管理机构住院核销相关政策规定,为了您顺利办理住院核销手续,请务必了解住院须知,并履行相关责任,否则造成您住院费用无法核销。

一、入院手续

请于入院三日内持相关证件,到住院部一楼大厅医保管理科入院审核登记窗口办理入院登记手续,逾期未登记不予核销。证件不全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病:提供住院核查表、医保卡(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儿还需提供户口簿、准生证、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新农合:提供住院核查表、医疗卡、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怀孕、保胎、人工流产、生育需带准生证,宫外孕需带结婚证,新生儿需提供准生证、出生证明。

汉江医保:提供入院通知单、医保本及一卡通。

民政局低保:提供身份证、户口簿、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武当山农合:入院三日内到武当山合管办办理转诊手续,审批后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医疗卡、转诊介绍信。怀孕、保胎、人工流产、生育需带准生证,宫外孕需带结婚证,新生儿需提供准生证、出生证明。

淅川县新农合:提供入院通知单、身份证、户口薄、医疗证原件。

十堰市城镇职工医保:提供入院通知单、医疗卡、身份证原件、异地安置表复印件。

意外伤害:于入院三日内持以上证件到医保科管理科入院审核窗口领取《意外伤害原因调查表》,如实填写外伤原因,经主管医生和科主任签字后到单位或居委会(新农合到当地卫生院)盖章核实,交医院医保管理科,待市医保局调查签批,公示一个月无异议后方可核销,新农合核销范围内费用限额5000元。外伤信息必须如实填写,一经登记,不得修改。延期未办理不予核销。

工伤、生育保险:丹江口市工伤、生育保险患者入院三日内持入院通知单、医保卡、身份证到医保科管理科窗口登记办理入院登记手续。汉江医保工伤、生育患者咨询单位或汉江集团社保中心。

所有商业保险:必须在入院三日内到相关保险机构报案。

异地就医:入院三日内与当地医保、农合管理机构联系,持入院通知单或者诊断证明办理转诊手续。

二、出院手续

请于出院后三日内持相关资料到住院部一楼大厅办理核销手续。逾期将影响报销。

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病:出院记录、一日清单(患者或家属签名)、单次1000元以上特殊治疗及医用材料审批单(使用三日内办理签批手续,否则不予核销)。

新农合:出院记录、一日清单(患者或家属签名)

汉江医保:出院记录、一日清单(患者或家属签名)。

民政局低保:出院记录,身份证、户口薄、低保证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照片。

淅川县新农合:出院记录、一日清单。

十堰市城镇职工医保:出院记录、一日清单、异地安置表复印件。

工伤、生育保险:到市医保局工伤生育科填表,按照表格说明提供相关手续。

降消:丹江口市本地农业户口产妇,住院分娩活胎,出院时凭出院记录、产妇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降消补助。武当山农业户口产妇、淅川县农业户口产妇出院后回当地农合办领取降消补助。

所有商业保险:出院三日内咨询相关保险公司业务员,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手续。

异地就医:按照当地医保、农合管理机构要求备齐相关资料,回当地核销。

三、转诊手续

城镇职工、居民及汉江集团医保转上级医院治疗,经专科医生同意后,到医院住院大厅医保管理科入院登记窗口领取转院审批表,首诊医生填写,按照审批表提示办理签批手续。新农合转上级院持相关住院资料(诊断证明或出院记录)到市合管办办理相关手续。

四、住院期间注意事项

1、您住院期间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冒名顶替他人身份住院,一经查实住院费用不予核销并按照《医疗保险管理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外伤患者必须如实填写受伤原因,编造虚假外伤原因住院,一经医保、农合管理机构查实,住院费用不予核销并处以3-5倍处罚,同时冻结医保、农合证件。

3、入院三日内必须及时办理入院登记手续,出院三日内必须及时办理结算手续,否则将导致住院费用不能核销。

4、当年出院的患者因医保缴费原因无法办理结算手续的,请与单位联系及时缴费,必须于当年12月31日前结算,逾期将无法核销。

5、住院期间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按时来院治疗,不得要求医生开具与本次疾病无关的治疗、无任何治疗及达到出院指征不按照管床医生医嘱办理出院手续,均按照医保、农合管理机构相关规定不予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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