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药物孕妇服用后均能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药物易在胎儿体内蓄积,影响胎儿组织器官的发育而致畸形。因此,孕妇用药应特别慎重,能不用则不用,更不能滥用。孕妇及家人应该知道哪些药不能用。
有些药会导致流产或早产
在怀孕期间不能应用具有收缩子宫平滑肌的药物,如麦角类子宫收缩剂、脑垂体后叶素、催产素、奎宁等;剧烈的泻药如硫酸镁、番泻叶等,也可以引起子宫和盆腔充血,以致子宫收缩。另外,利尿药如速尿、氨苯蝶啶等,有些毒性大或药性猛烈的中药如巴豆、黑丑、白丑、大戟、斑蝥、商陆、麝香、三棱、莪术、水蛭、虻虫等,具有活血化瘀、行气破滞和辛热滑利作用的药如大黄、枳实、附子、桃仁、红花等,孕妇都应慎用。
有些药会致胎儿畸形
由于胎儿器官发育未全,对药物分解、解毒能力很差,排泄缓慢,再加上发育中的胎儿敏感性强,尤其是妊娠前3个月胎儿最容易受影响。在怀孕期间对以下有致畸作用的药应禁用,如氯丙嗪、奋乃静、苯巴比妥、氯氮卓(利眠宁)、甲丙氨酯(眠尔通)等镇静安眠药,甲氨蝶呤、马利兰(白消安)、苯丁酸氮芥、环磷酰胺等抗癌药,己烯雌酚、睾酮、孕酮、可的松等激素类药,均能引起胎儿畸形。己烯雌酚可引起胎儿内脏畸形和脑积水,生殖腺癌,使男胎女性化;口服避孕药可引起胎儿先天性心脏病;甲苯磺丁脲等降糖药,可导致胎儿多发性畸形;四环素类抗生素,不但能造成四环素牙,还能抑制胎儿蛋白质合成,使胎儿手指和肢体短小,还能导致先天性白内障甚至死胎。另外,抗癫痫的苯妥英钠和扑米酮,抗凝血的双香豆素,抗疟疾药氯喹、乙胺嘧啶和奎宁,缩瞳药毛果芸香碱,拟肾上腺素类药麻黄素,精神兴奋药苯丙胺等,都可导致胎儿畸形。
有些药对孕妇有伤害
怀孕后,孕妇体内的酶系统有一定的改变,对某些药物的代谢过程有一定的影响,因此有些药物可损害孕妇的健康。如在妊娠晚期应用四环素,可导致孕妇严重的肝脏损害,甚至造成死亡。
有些药会导致胎儿毒副反应
药物对胎儿除了有致畸作用外,还可造成胎儿毒副反应。如孕妇连续使用链霉素、卡那霉素,可造成胎儿听觉神经损害,发生耳聋;应用磺胺类药如复方新诺明等,或用新生霉素等,可导致胎儿黄疸;临产前应用吗啡,可使胎儿呼吸中枢麻痹,造成新生儿窒息;患高血压的孕妇服用利血平,约有10%的新生儿出现昏睡、心动过缓、鼻黏膜充血和呼吸抑制等毒副反应。
(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