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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丹江口市第一医院灭火器采购(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 来源:财务运营部招投标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8-01 点击量: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丹江口市第一医院委托就丹江口市第一医院灭火器采购(二次)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丹江口市第一医院灭火器采购(二次)

2、项目编号:DHDJKSYY-2024-002-1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5万

5、最高限价:18.2875万

6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30日内  

7、采购内容:干粉灭火器1100具、70KG七氟丙烷灭火装置14具检测及充装服务、90KG七氟丙烷灭火装置15具检测及充装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磋商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等详见磋商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6.2供应商须按照应急管理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 88号】的要求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上登记注册(提供证明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6.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

6.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登录相应网站,自行打印相应查询内容的截图,并加盖鲜章,以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81日至2024年8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2、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江口市车站路明珠新天地三楼)

3、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报名时携带下列资料: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所有证明资料清晰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812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丹江口市车站路明珠新天地三楼)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812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丹江口市车站路明珠新天地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丹江口市第一医院

  址:丹江口市沙陀营路32号

联系方式:0719-52244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丹江口市车站路明珠新天地三楼

联系方式:0719-5234109 

 

 

地址:湖北省丹江口市沙陀营路32号 电话:0719-5223165 传真:0719-5223299 邮编:44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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